一、学前教育
政 策:学前教育资助
资助标准:建档立卡学生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、孤弃学生、烈士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、残疾人子女7类贫困幼儿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。
二、义务教育
政 策:“两免一补”:
资助标准:“两免”(普惠)即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国家课程教科书费。“一补”即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、农村低保家庭学生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资金,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,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,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,初中每生每年625元。
政 策:营养改善计划
资助标准:为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每生每天补助4元,全年按在校时间200天算(节假日、双休日除外),每生每年共补助800元。